仲恺住宅 “新规” 要来了:这些地方拟明确 “不计容、不公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居住的需求,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近日拟定了《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宅用地规划管理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细则》从辅助用房、配套设施、首层停车库、住宅阳台、空中花园、公共休闲绿化平台、建筑日照间距和飘窗设计等提出多项创新举措,旨在鼓励高品质住宅建设:
辅助用房不计容:屋顶的电梯机房、水箱间、人防报警间等辅助用房不计入容积率,但总面积不超过屋顶面积的25%,且不纳入公摊面积。
公益配套不计容: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的社区服务、养老设施、配电房等配套设施不计容积率,按划拨性质登记。
首层停车库不计容:用地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的项目,首层作停车库(层高≤4.5米)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容,需经专题论证并报专家委员会审议。
阳台设计更灵活:
开敞率≥40%的主景观阳台不限制进深,进深≤2.4米部分按一半计算容积率,超出部分全计容。
每户阳台总面积占套内面积比例≤25%的部分按半面积计容,超出部分全计容。
飘窗不计容:结构净高≤2.10米、窗台高≥0.45米、进深≤0.80米的飘窗不计入容积率。
鼓励绿化空间设置:
户属空中花园(层高≥2个自然层):不计容且不计产权,要求开敞、悬挑,投影面积≤套内面积的35%,需满足绿化率≥30%等要求。
公共休闲绿化平台(层高≥2个自然层):不计容、不纳入公摊,归全体业主共有,要求开敞、临空,绿化率≥30%。
明确间距与日照计算规则:针对高品质住宅特有的空中花园和绿化平台,明确了建筑间距和日照计算的特殊规则。
强化绿化设计与监管:要求户属空中花园和公共绿化平台提交专项绿化设计方案,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并明确了建设、交付后各阶段的维护和监管责任。
公众可在2025年10月2日17:00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书面信函:寄至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5楼503室(邮编:516006),请在信封注明“《实施细则》意见建议”。
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jsgcghgl@hzzk.gov.cn。
此次制定的《实施细则》是惠州仲恺高新区推动住宅品质提升、优化空间资源配置的重要探索,期待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建言献策。
来源 |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由惠民之家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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